(安水务)水保承〔****〕**号
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 |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刘* 联系电话:**** * * * **** | |||
授权经办人姓名:曾* 联系电话:**** * * *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 * * * |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综合储备站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北纬**°5′**″ | ||
征占地 面积(***) | 1.** | 挖填土石方总量(m³) | ***** |
区域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无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及网址:水土保持公示网****://***.**********.***/****_******.****?**=***** | ||
起止时间: ****年1月**日至 ****年2月**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无 | |||
承诺(备案)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综合储备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贵州天宇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3.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 4.依法在项目开工前*次性向国家税务总局安龙县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元(入库级次:中央**%,县级**%)。 5.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 6.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 7.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8.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9.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 |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 接受单位: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承诺(备案)内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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