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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编号:****.**-**-*******
中海丽悦尚宸院项目
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建*局第*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2***年**月**日
投标须知
*、 总则
1、概述
(1)本文件是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商在投标过程中规范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总承包单位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
(2)本工程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3)本工程建设单位:佛山市中海*灯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4)本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建*局第*建设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中海丽悦尚宸院项目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北侧、金谷路西侧地块,现场道路通畅。是佛山市中海*灯湖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剪力墙、框架结构,地下室为筏板基础。
主要包括1-8#塔楼、文体中心、幼儿园
(6)工程招标范围:中海丽悦尚宸院工程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含基础、临建及道路)、土石方回填、砖渣回填、挖机、炮机、推土机工程。
(7)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 收合格的方式承包
(8)工作内容:包含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甲方标定尺寸和标高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余泥外运排放。乙方确保施工机械、车辆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作好施工机械和车辆检测保养,确保安全施工并达到相关文明施工要求。
1)、场地平整(包括临建场地、临建道路树木、植被移除、旧建筑物拆除、旧变压器电线杆拆除等)、基坑土石方(包含淤泥、泥浆等)开挖及弃运、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施工场地平整、开挖、转运、铺垫板、垫路措施、对内支撑柱和梁采取保护措施、基坑、承台、地梁等土石方开挖和弃运、测量、标高控制、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地表及基坑内砼及旧基础障碍物处理、施工期间的抽水、排水、降水(乙方自行考虑降水井或集水坑)及可能发生的施工现场道路加固、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配合支护及桩基施工、车辆进出的洗车工程及土方运输期间相关道路的清理、环保、土石方开挖和运输期间的爆破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土石方挖运引起的*切罚款(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等*切内容(含大体积开挖、装卸、转运及*星人工开挖,不分土质石材)。
2)、完成该工程的所有材料和机具及耗材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内。
3)、乙方自行解决土石方(包含淤泥、泥浆、大石块破除、桩基础及大基础破除等)的堆放、转运、外运及外运土石方弃置点,并配合甲方向业主测定余泥弃运运距,并承担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4)、乙方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甲方提供住宿,住宿伙食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地表砼层及基坑旧基础等障碍物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6)、乙方充分考虑开挖中的排水沟、地下水及雨水的降水和排水费用(乙方自行考虑降水井或集水坑),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7)、余泥排放证及排放费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8)、道路污染冲洗及设备清洗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9)、乙方须充分考虑噪音环保费用、夜间施工费用,污染道路引起的罚款等各项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乙方应充分考虑土方开挖过程中因现场道路无法满足车辆通行要求而增加的道路增加费用,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土方综合单价中。
**)、在开挖中如遇到砂层,砂的所有权属招标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砂运到指定地点,乙方不得拒绝,乙方不得私自处理砂,否则,乙方行为属于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其他条件:乙方应与环保、城管、交警等有良好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场地红线外所有问题自行协商解决。如需**小时连续现场施工,应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工人进场全部需办暂住证、平安卡等,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协助办理。
**)、所有进场工作人员必须统*着装,佩戴胸卡,戴安全帽,劳保用具和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进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
**)、其他条件:中标单位应与环保、城管、交警等有良好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场地红线外所有问题自行协商解决。如需**小时连续现场施工,应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特别说明:如乙方如不能满足质量、工期及节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要求,甲方无需通知乙方直接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对此乙方无异议。
2、投标要求
(1)工期要求:按总承包单位进度计划;
(2)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承包工程质量为按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
(3)安全文明施工:满足总承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付款方式:
①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每月**日前完成当月工作资料上报;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经甲方批准的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核验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以后,甲方支付已完造价的**%按月支付,结算工作在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 ** 天内完成。结算后6个月内甲方累计付款至结算造价的 **%,余结算造价的 5%作为工程保修金,余下5%在结算完毕并保质期满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给乙方。
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乙方向甲方所借费用;(3)甲方向乙方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乙方必须提供全额合法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套票,否则乙方除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外,仍需支付甲方总造价**%的违约金。乙方收款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乙方发票原因引起工程款支付不到位,乙方承担责任,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乙方承诺:若业主付款滞后,则甲方付款相应滞后,乙方应给予谅解并不得因此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
(5)报价要求:按设计图纸要求及“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
(6)保修要求:投标人负责由于自身施工原因造成的维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7)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经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明等)
3、招标程序和日程安排
(1)领取资料:《中海丽悦尚宸院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年**月3日
(3)领取地点:华亚金融中心**楼商务部
(4)联系人:杨建莎,电话:***********
(5)投标答疑:不设现场答疑,如有疑问电话联系项目商务张鹏峰(手机:***********)沟通。
(6)标书递交时间:****年**月4日 9:** 前递交投标书*式*份密封。
(7)标书递交地点:华亚金融中心**楼商务部,杨建莎(收)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本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料:a.技术方案。b.商务报价文件。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包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报价说明
1、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
(2)答疑纪要
(3)工程量清单
(4)分包合同
2、投标报价:
(1)报价**:关于工程量、单价的报价形式及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税金及发票等的规定。
(2)甲供材料说明。
(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报价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由技术措施和商务报价两部分组成。
(1)技术措施的编制
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等证件复印件;
ⅱ近*年来所完成工程业绩 (特别是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的合同及完工后图片);
ⅲ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②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措施;
③近3年内已完工程情况表。
④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规格型号、数量、性能);
⑤拟配备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⑥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⑦现场组织机构。
⑧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⑨现有合约/在建工程*览表。
(2)商务报价的编制
ⅰ报价书综合说明。投标人承诺在报价前已认真充分的阅读了图纸,报价已充分考虑了设计图纸所有技术要求;说明中应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做出承诺,比如工期达不到约定要求,按每拖延*天支付的违约金金额,质量、安全文明违约金的承诺等。
ⅱ***位工程***(加盖印章),报价按市场价方式进行。***必须有单价组成明细表,否则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废标。
2、资金承诺书(因本工程无预付款,要求投标单位自行申报在甲方支付款项之前最大能承受的工程资金数额)。
3、投标文件的份数:本投标书*式两份,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4、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踏勘现场
1、发包单位不统*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意外伤害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发包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发包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发包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单位被视为已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区的各种情况、当地的气候、道路、条件、现场设施、施工条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认可。
*、招标流程:
1、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并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单位收集整理投标资料,筛选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
5、招标单位组织询标,遴选出合格的分包单位,上报公司/分公司投标领导小组评审。
6、确定中标单位,组织合同谈判,签订分包合同。
*、其他
1、本次招标,如未能选择出合格的中标单位,总包单位可另行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另行发包。
2、总包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的附件清单等均只作为投标单位的参考性资料,投标单位必须根据自身经验及市场规律自行报价,不得以此为由推卸自身报价的失误或因对清单产生疑义、误解而带来的损失。
3、总包单位选出合格投标单位后,另行通知合格投标单位参加下*轮的竞标。投标单位参与竞标的人员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员。投标单位接到总包单位的竞标通知后上述人员必须到场。如果投标单位未能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则视为投标单位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拒绝。
4、若投标人中标,则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中标总价的*定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与分包商履约行为挂钩,具体缴纳比例如下图:
分包考核评定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首次合作 |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 - | 1% | 2% | 3% |
其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合同内容,办理退场手续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违约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
中建*局第*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 中海丽悦尚宸院 】项目
【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甲方):【 中建*局第*建设有限公司 】
分包人(乙方):【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广东省 】
【 中海丽悦尚宸院 】项目
【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甲方):【 中建*局第*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李晓阳 】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号交通局大楼*楼】
邮编:【 ****** 】 收件人:【张鹏峰】 联系电话:【 *********** 】
分包人(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工程所在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致,甲乙双方就【中海丽悦尚宸院】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分包合同。
1.1 构成合同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甲乙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工程合同;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承诺书或合同条件约谈记录(如果本合同依据议标订立);
(4)工程质量保修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和(或)样板;
(7)工程量清单;
(8)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9)工程***或预算书。
1.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2.1 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的规范和国家标准: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
1.2.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1.2.3 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标准、规范。
1.3 图纸
1.3.1 定义: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3.2 甲方于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1】套,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分期提供图纸。
1.3.3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于开工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需的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1.3.4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乙方自行复制。
1.3.5 乙方负责设计或完善的,以上图纸条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3.6 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招投标及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方。
1.4 词语定义
1.4.1 总价: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合格工程的实体、费用、税费、市场风险等的固定总价。
1.4.2 单价:完成承包范围内合格单项工程的实体、费用、税费、市场风险等的固定综合单价。
1.4.3 罚款、处罚:本合同中所称“罚款”或“处罚”,性质皆属“违约责任”。
1.4.4 建设单位:指建设本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有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1.4.5 总包合同:指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实际上约定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1.4.6 招标人:即甲方。
1.4.7 投标人、中标人:即乙方。
1.4.8 主要项目特征描述:针对本合同项下乙方承包范围内主要的施工项目内容。
2.1 工程内容
2.1.1 工程名称:【 中海丽悦尚宸院 】项目【 土石方 】工程
2.1.2 工程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北侧、金谷路西侧地块 】
2.1.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1.4 建设单位:【 佛山市中海*灯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
2.1.5 监理单位:【**************】
2.1.6 设计单位:【***************】
2.1.7 安全目标:【重大事故“*无”(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机械事故)、安全等级创优良。】
2.1.8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本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2.1.9 项目达标管理目标:【确保中建**达标工程及建设单位以及其****标准化工地标准。】
2.2 承包范围、内容和方式
2.2.1 工程承包范围:【 中海丽悦尚宸院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 】
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甲方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此工程范围为暂定,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或现场管理施工任*项达不到建设单位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但承包单价不予调整。
2.2.2 工作内容:包含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包含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甲方标定尺寸和标高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余泥外运排放。乙方确保施工机械、车辆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作好施工机械和车辆检测保养,确保安全施工并达到相关文明施工要求。
1)、场地平整(包括临建场地、临建道路树木、植被移除、旧建筑物拆除、旧变压器电线杆拆除等)、基坑土石方(包含淤泥、泥浆等)开挖及弃运、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施工场地平整、开挖、转运、铺垫板、垫路措施、对内支撑柱和梁采取保护措施、基坑、承台、地梁等土石方开挖和弃运、测量、标高控制、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地表及基坑内砼及旧基础障碍物处理、施工期间的抽水、排水、降水(乙方自行考虑降水井或集水坑)及可能发生的施工现场道路加固、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配合支护及桩基施工、车辆进出的洗车工程及土方运输期间相关道路的清理、环保、土石方开挖和运输期间的爆破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土石方挖运引起的*切罚款(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等*切内容(含大体积开挖、装卸、转运及*星人工开挖,不分土质石材)。
2)、完成该工程的所有材料和机具及耗材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内。
3)、乙方自行解决土石方(包含淤泥、泥浆、大石块破除、桩基础及大基础破除等)的堆放、转运、外运及外运土石方弃置点,并配合甲方向业主测定余泥弃运运距,并承担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4)、乙方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甲方提供住宿,住宿伙食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地表砼层及基坑旧基础等障碍物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6)、乙方充分考虑开挖中的排水沟、地下水及雨水的降水和排水费用(乙方自行考虑降水井或集水坑),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7)、余泥排放证及排放费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8)、道路污染冲洗及设备清洗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9)、乙方须充分考虑噪音环保费用、夜间施工费用,污染道路引起的罚款等各项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乙方应充分考虑土方开挖过程中因现场道路无法满足车辆通行要求而增加的道路增加费用,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土方综合单价中。
**)、在开挖中如遇到砂层,砂的所有权属招标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砂运到指定地点,乙方不得拒绝,乙方不得私自处理砂,否则,乙方行为属于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其他条件:乙方应与环保、城管、交警等有良好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场地红线外所有问题自行协商解决。如需**小时连续现场施工,应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
**)、工人进场全部需办暂住证、平安卡等,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协助办理。
**)、所有进场工作人员必须统*着装,佩戴胸卡,戴安全帽,劳保用具和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进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
**)、其他条件:中标单位应与环保、城管、交警等有良好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场地红线外所有问题自行协商解决。如需**小时连续现场施工,应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特别说明:如乙方如不能满足质量、工期及节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要求,甲方无需通知乙方直接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对此乙方无异议。 】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2.2.3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除甲供材外*切材料)、包机械、包措施、包配合、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含所用物品、架料、维护架料)、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风险、包环境保护、包半成品、成品保护、包治安、包验收、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的承包方式。】
2.2.4 本工程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切风险等的费用。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2.2.5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以及甲方安排的、与乙方相关或者需要乙方配合的各专业分包工程,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第3条 合同工期
3.1 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暂定【 *** 】天。
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准。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
3.2 控制节点工期如下:
【 按建设单位与项目技术部节点要求。 】
3.3 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要求,根据甲方的安排,随时调配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有效完成。乙方按甲方的工期进行施工,若乙方连续两次没有完成甲方安排的工期进度计划,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减少乙方施工范围或工作内容,另行雇佣第*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无须征得乙方同意,扣除金额为甲方与第*方结算金额另加50%的管理费。
3.4 进度计划
甲方根据建设单位整体开发计划和项目具体情况制订下发的周、月、总体进度计划,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并细化,并于接到甲方中标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详细、可实施的并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周、月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每周例会时向甲方提交下周进度计划,月末*次工程例会提交下月进度计划。
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应当全面详实,针对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安排、顺序和时间表,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相应的人员配置、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后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在提交进度计划的同时,必须提交上*进度计划未完成原因分析和采取的赶工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原因导致周、月实际进度与周、月计划进度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追加合同价款,且须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若乙方采取措施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上述节点工期要求,此周、月进度违约金可返还乙方;若乙方连续两周进度拖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施工或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方施工的工程款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按1.5倍扣除。
3.5 工期顺延
乙方在顺延情况发生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报告,甲方收到书面报告后7日内审核、确认。经甲方批准,工期可顺延,工期顺延内不计任何停工、窝工的工期费用。因下列原因之*造成的延误,工期相应顺延;但工期顺延情形未得到建设单位确认顺延的,即便出现以下情形,工期不予顺延::
3.5.1 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
3.5.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
3.5.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原因。
3.6 暂停施工
3.6.1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顺延工期,但不计任何停工、窝工的费用。
3.6.2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暂停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则乙方除了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等在内的*切损失、甲方增加的费用支出等),且工期不予顺延。
3.7 工期调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周、月、总进度计划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以延期开工。
3.8 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承担每延期*天【 ****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工期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 】%。如果实际违约金已超过此限额且乙方无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工期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邀请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施工指令2个工作日内未能开始施工的部位,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因其工作延误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该工程合同中承包方延误违约导致的损失,此费用不受上述违约金限额的限制。
3.9 工程竣工
3.9.1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竣工。
3.9.2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4条 合同价款
4.1 预付款:【 无 】 。
4.2 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 元,增值税为【 】元。适用税率:【 9 】%。
4.3 计价方式:本合同所采取的**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经确定,不得因任何因素作任何调整(下调除外);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额**%的违约责任。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含工程量清单说明)。
4.3.1 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合格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成品保护费、因施工质量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保养费、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食宿费、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安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执行施工期间现行政府文件)、保险费、税费、利润以及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2)市场物价上涨、货币**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上调、各种停工、窝工费用等因素。
4.4 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
4.4.1 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甲方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并依照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原则确定。经双方协商确认的合同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
4.5 乙方已在合同价款中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因此类风险而引致的工作量增加、费用增加和其它可能的责任。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5.1 乙方填报的报价清单的工程量与有关设计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差异;
4.5.2 乙方填报的报价清单中的错、漏项;
4.5.3 施工图纸可能未注明的细部做法、深化设计图纸局部修正(原设计图及标准改动除外)和调整、深化设计不足导致的工程价款变化;
4.5.4 乙方投标报价书中的计算和**错误;
4.5.5 物价、工料**上涨或降低;
4.5.6 政策调整及政府管制等因素导致政策性规定费用的变化;
4.5.7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调整;
4.5.8 幅度在【 / 】 %之内的工程变更(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增加除外)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
4.5.9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
4.5.** 合同签订后政府规范、标准或要求等对本工程的技术图纸、质量要求有所修改所产生的费用;
4.5.** 施工降排水、噪音环保、夜间施工、赶工、雨季施工等施工措施费用;
4.5.** 施工过程中因现场道路无法满足施工机械通行要求而增加的道路处理费用;
4.5.** 施工方案由乙方组织专家论证并承担费用,工程监测由乙方负责及承担费用。
4.6 以上合同价款均为合格工程价款,如验收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5条 工程计量与付款
5.1 计量依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以甲方现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工程签证单、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工程量清单等、工程进度结算书等。实际施工图纸和变更单为依据,按合格工程量进行计算。
5.2 计量的报送与审批
5.2.1 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期(上月【**】日至本月【**】日)已完工程进度报告,该报告应完整、准确的统计当期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包括中期结算价及明细表、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工程量计算式、及上期农民工工资已发放的工资单据。
5.2.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已完工程进度报告**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派人参加计量,乙方应当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对乙方超出承包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如过程中有异议,应以甲方为准,并最终以建设单位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5.2.3 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抵扣应扣除金额。甲方未予审核的,不能视为甲方对其的默认,只有当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认可时,方表示该工程量的计算得到确认。
5.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不予计量,并视为乙方放弃当期支付请求。如乙方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有效付款证明文件和发票等,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5.2.5 甲方依本条约定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仅为中期付款依据,并不视为对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的确认。
5.3 工程进度款申请
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时,乙方需按时向承包人呈交《进度款请款单》,提出中期付款申请。《月度进度款请款单》须附分包人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以及承包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若分包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承包人要求,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对分包人所呈交的请款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并不予支付进度款,分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5.4 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取以下第【 ① 】种方式付款
① 按月付款:【 乙方每月**日前完成当月工作资料上报;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经甲方批准的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核验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以后,甲方支付已完造价的**%按月支付,结算工作在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 ** 天内完成。结算后6个月内甲方累计付款至结算造价的 **%,余结算造价的 5%作为工程保修金,余下5%在结算完毕并保质期满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给乙方。】
②按节点付款,付款节点为:【 / 】
③其他:【 / 】
5.5 付款比例
甲方审核完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按照审核确认工程量的【 ** 】% 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乙方向甲方所借费用;(3)甲方向乙方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5.6 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取以下【 ② 】种付款方式(①现金②银行转账③票据④保理⑤供应链融资方式)将工程款支付至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指定收款人*:【 】 指定收款人*:【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甲方有权选择前述任意*种方式进行付款,乙方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须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天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提供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变动但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导致不能收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按照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甲方每年**月份不支付乙方工程款,待次年春节前支付。不视为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应对该安排给予理解并无任何异议。
5.7 发票
乙方在甲方审核确认工程量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 】(①增值税普通发票②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需在开具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且经验证合法有效后方能向乙方付款。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的,需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责任由乙方承担。
因国家采用增值税相关制度征收建筑业税款,乙方必须在税金的缴纳、发票开具方式和时间等方面,无条件满足增值税收征收法规和制度要求,并配合甲方提供满足增值税税收制度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乙方应规范自身的纳税行为,禁止在递交发票后出现不交税、随意作废发票、随意红冲发票等行为。如有发生,导致甲方产生税务虚抵行为、发票失控、发票异常等情况发生的,甲方除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5.8 双方约定: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而导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未收到甲方工程款,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第6条 竣工结算
6.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文明、达标管理施工要求、无环保违章、无民工工资欠薪引起的群体事件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并且相应资料全部交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 】日内,向甲方提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未按照甲方提供标准格式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以甲方结算主管部门出具的结算资料为依据,进行最终结算。乙方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并承担决算总价*分之*的编制费,在工程决算造价中自动扣除。
6.2 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后,甲方及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在结算书上签字并办理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应交城建档案馆的全部资料并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甲方项目部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报甲方分公司审批确认,确认无误的应出具最终结算单;甲方对结算资料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和补充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出具最终结算单。最终结算单同时具备甲方分公司印章和甲方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时方为有效。
6.3 待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结算办理完毕且工程资料交清后,甲方扣除前期已付工程款、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违约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后且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进度款后付至工程总价的【** 】%。剩余【 5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6.4 甲方若要求乙方就工程结算事宜,与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予以配合。若乙方未予以配合造成甲方在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合同价款的结算中不予计取。
6.5 为提高双方核对效率,乙方上报的结算,不得高出甲乙双方核对后的结算额的**%,否则,按照超出部分的金额的**%进行处罚,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6.6 结算办理人
甲方授权甲方分公司总经理为最终结算签字人;乙方授权【 】(身份证号:【 】,签字字模:【 】)为结算签字人;甲方及乙方上述授权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以上缺*不可)后的结算书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唯*有效依据,其它任何单据,无论经任何部门盖章和签字,均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乙方同意不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第7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1 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为【 】,除付款审批须得到甲方授权的其他代表批准外,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后方有效。任何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甲方代表签字均属无效。甲方代表从事以下行为均为【无效】,甲方不予认可,不利后果由乙方及有关个人承担:
(1)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超出本合同(暂定)总价履行的部分;
(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签署(订)其他合同类文件;
(3)签署(订)任何借贷、担保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保函、保证书、承诺书;
(4)签署代他人清偿债务的文件,签署放弃债权的文件;
(5)收取现金。
7.1.2 甲方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统*管理,并负责与建设单位的联络及总体协调工作。甲方负责就技术问题与设计方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协调联络,协调乙方与同*施工场地的其它乙方之间的交叉配合。
7.1.3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步探明。
7.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予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因损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1.5 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
7.1.6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7.1.7 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
7.1.8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1.9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
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2.1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 】,签字字样【 】。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
乙方现场代表应保证每月在施工现场全日制工作不少于【 ** 】天(提示:不得少于**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合适的现场代表。乙方现场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甲方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乙方对该现场代表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2.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准确、按时履行合同,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服从甲方的总体部署,接受甲方指导和督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4)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兼职质检员,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各类报表、施工记录、试验、质量检验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环境,防止材料运输、车辆渣土洒落,控制粉尘飞扬,妥善处理废弃物,降低施工噪音,严禁泥浆、污水排向农田或河流,并承担因违反此类规定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和经济责任。
(7)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条例和安全操作规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按要求提供照明、警卫、围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其安全措施不得利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费用。
(8)乙方对其现场人员的安全负*切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第*时间内无条件对其受伤人员安全负*切费用,事后根据事故原因追究责任。若事故为乙方引起,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切损失;若出现意外伤亡,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工伤事故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切经济损失均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条件接受。
(9)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损坏邻近的建筑物、道路、光缆、水电管线、已完的工程成品及其他公共设施。如导致任何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及相关经济损失。
(10)乙方负责自用临时设施的建设、配套、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1)乙方在施工现场负责看管好自己的材料、设备等,如有丢失、损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非法侵占、破坏其它方财产,如发生类似事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2)乙方应允许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方中任何*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乙方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配置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如安全员、质检员、测量员、资料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等),前述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含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7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元/人/项的违约金,如实际到位的乙方项目经理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在**小时内调换合适人选并经甲方批准。
(14)如甲方有要求,则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须承担***元/人/次的违约金。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监理和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和年审证等证件。
(**)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作为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社会福利及支付工人工资;若因工资发放与工人发生纠纷的,与甲方无关。若发生劳动纠纷,乙方须妥善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17)乙方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接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补救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紧急补救,以确保工程安全。如乙方不及时进行补救,则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实施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应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各项备案手续及费用(如果有)。
(**)乙方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方泄露有关分包工程以及甲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含工程款的支付、施工技术方案、图纸等信息)。
7.2.3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小时内调离本工程项目,否则乙方须承担***元/人/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小时内用经甲方批准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的);
(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7.2.4 乙方承诺:乙方持有有效的“*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乙方具备【本合同施工工程的各相关资质】,并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接本项目工程的施工。
7.2.5 以下乙方责任条款,涉及到需要费用的,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
(1)乙方清楚本工程为重点工程项目,理解各相关单位对工程的视查、检查和资料查阅等要求,并承诺提供必要的*切配合。
(2)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由乙方办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3)本工程为整体项目发展中的*环,在各方面均须与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协调。乙方清楚明了此项,并保证会在甲方的指示下与有关单位全面配合和协调。
7.2.6 乙方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不能滥用或破坏甲方提供的设施。
7.2.7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7.2.8 每周向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
7.2.9 每周例会前*天向甲方提交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7.2.**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如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
7.2.**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工程资料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50 %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2.** 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7.2.** 乙方负责自方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食宿自理。
7.2.** 工程完成时,乙方需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7.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切经济损失。
7.2.** 因乙方原因导致退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所有工程款按合同价的**%支付,尾款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天内支付,并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
7.2.** 乙方不得组织、策划、指挥指使默许工人(含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聚集、闹事等,并应积极预防、组织上述情况发生。若每发生*次,甲方可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 】*元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每次额外追究乙方【 5 】*元违约金。
7.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7.3.1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1)乙方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从*级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用水用电费按施工实际使用数量挂表计量,对于以下违约行为,甲方发现*次乙方须承担违约金【 1 】*元,并且甲方有权按合同结算总价2%直接收取水电费:a、偷水、偷电行为,b、电表在使用过程中不转,c、自行调表,d、不通过电表直接在总包电箱接电源等行为。
(3)乙方的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管理单位要求提供用水用电计划,配置必要的计量装置。
7.3.2 乙方负责将自己的施工垃圾运到管理单位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负责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如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罚款。
第8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检验
8.1 材料设备的供应
8.1.1 甲方供应的材料为:【 / 】。
8.1.2 甲方有权决定选用任何*种工程材料或变更选用材料,并可根据工程需要增、减工程内容,但以不妨碍乙方正常施工计划为前提,必要时双方协商解决。
8.1.3 甲方有权限定主要材料的品牌,乙方必须在甲方限定的品牌中选择实际施工使用的材料。甲方限定材料的材料费已包含在合同造价中,乙方应按甲方签字确认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自行采购材料,所发生的相关采购、运输、保管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1.4 合同工期内如甲方限定的品牌材料或设备缺货,乙方可选用同等或以上档次的其他品牌,但需经甲方、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材料**高于原约定**的不再予以调整,材料**低于原约定**的作相应调整。
8.1.5 乙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图纸)后7天内编制属甲方供应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包括数量、规格、到货时间,并报甲方审核。乙方上报不及时或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即建设单位提供)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向甲方提交供货计划以便甲方安排物料按时供应。
8.1.6 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因乙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减少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因甲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8.1.7 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
8.1.8 甲供材料按【 广东 】省现行预算定额消耗量供应,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担,材料和余料的所有权属甲方。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在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参与验收,否则,以甲方与供应商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甲方供应的材料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货到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卸车、搬运至仓库,并办理领用手续,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装卸费、搬运费及采购保管费。乙方未参加验收的,视为对同意甲方的验收结果。
8.2 材料设备的技术指标与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之材料设备全部为合格产品,达到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各方面的合格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
8.3 材料设备的检验
8.3.1 乙方应在任何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之前,按国家标准规范、设计、甲方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均视为已含在分包工程价款中,不再另行增加。乙方对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未进行检验试验或检验试验不合格仍用于工程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切损失及责任。甲方具有随机抽检和对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质、品牌、型号、等级的审查权。
8.3.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对于必须修复或拆除的,由乙方实施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9条 质量保证、检验、验收及保修
9.1 质量标准
9.1.1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项目部质量管理规定,认真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达到*次性验收合格。
9.1.2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致,乙方应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9.2 乙方应保证分包工程材料及施工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对因工程材料或施工缺陷而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
9.3 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活动提供便利。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指示的时间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或补救处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因此导致的返工及修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9.4 每道工序施工前,乙方必须充分了解施工节点周边的情况,以免破坏其他隐蔽工程;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切损失。
9.5 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批准,任何工程不得覆盖或隐蔽。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如乙方未经检验自行隐蔽,当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乙方须除去覆盖物或剥开工程的任*部分进行检验,并负责恢复完好,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6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要求,将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在**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且收到相关资料后【 ** 】天内组织验收。
资料未提交甲方之前,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工程款中保留*定金额作为竣工资料移交抵押金。乙方负责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且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9.7 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元/次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该部分工程验收合格止。
9.8 竣工验收
9.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建设单位、监理进行初步验收。
9.8.2 初验合格后,甲方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参与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
9.8.3 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取得政府部门验收通过的相关证明文件之日。
9.8.4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按照本合同第**.4条执行。
9.8.5 乙方在竣工验收后3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并符合城建档案馆对资料的要求)。另外,乙方应及时配合管理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竣工资料未提交甲方之前,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工程款中保留*定金额作为竣工资料移交抵押金。
9.9 工程移交
9.9.1 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乙方应向下*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
9.9.2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项并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9.3 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或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下步工程施工延误,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9.4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9.9.5 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9.** 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项目管理人员抽检工程安全、质量等内容,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工程应当及时返工;对于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及其他要求的应当无条件退场。
9.** 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完成最终结算退场后6个月无息支付质保金。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 [自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9.** 质保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乙方向甲方申请返还质保金,甲方核实并扣除维修等费用后(如果有)无息返还。
9.** 保修责任
9.**.1 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现场进行定期沉降与位移测量,确保基坑与周边建筑物安全。*旦出现异常情况,乙方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在【 ** 】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及时修复工程存在的缺陷,并承担相关修复、处理费用。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缺陷修复,甲方有权安排他人进行此项工作,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的2倍计,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或后序工程款扣回,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足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如发生需要乙方紧急抢修的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4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9.**.2 任何甲方已经批准的验收记录,均不能解除乙方按照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再次整改的义务,且不排除乙方对潜在的质量缺陷承担相应的责任。
9.** 其余质量保修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分包工程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负责对成品进行保护,承担保护费用,并无条件对由自身成品保护工作不力而造成自身或其他施工部位的损坏予以修复或赔偿损失。该分项工程在被隐蔽之前,乙方应有专人对下道工序的施工进行监督。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负责对成品进行保护,施工中损坏部位乙方应予以修复。
9.** 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的,对其已完成的施工部分,乙方仍应按照原合同中质量保修责任条款的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条 现场管理
**.1 安全施工与检查
**.1.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安全防护
**.2.1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施工前向甲方及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认可后实施。
**.2.2 乙方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报批手续,并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提交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认可后实施。
**.2.3 乙方应做好工人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由甲方统*采购,统*发放和统*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甲方当月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本合同文本及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中与本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3 事故处理
**.3.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3.2 若乙方人员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双方均应尽力抢救,并保护好现场。乙方应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事故中的工伤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3 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4 文明施工
**.4.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条例规范,遵守甲方和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4.2 如甲方有要求,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4.3 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服装整齐。
**.4.4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
**.4.5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场外污染以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管理单位,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6 乙方应当注意项目施工现场关于环境保护及绿色施工的规章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扰民、粉尘等)。
**.4.7 乙方的其他安全管理义务
**.4.7.1 乙方应配合甲方节水,节水指标为小于【 】m³/*元产值。
**.4.7.2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鞋、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处罚***元/人次。
2)攀登、跨越各种栏杆、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处罚***元/人次。
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处罚***元/人次。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处罚***元/人次。
5)现场临时用使用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必须达到*机*箱*漏、不得使用家用插板、不得使用*芯线等)、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处罚***元/人次。
6)未经甲方批准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处罚***元/人次。
7)擅自带未满**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赤膊作业的处罚***元/人次。
8)工人宿舍严禁居住儿童,发现*次罚款****元/人次。
9)不得将白色污染物带入施工现场(快餐盒、筷、塑料袋等),处罚***元/人次。
**)不得在施工现场吵架、斗欧、赌搏、酗酒,罚款****元/人次。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欧打管理人员的,罚个人****元/人次,班组*****元/人次,并将当事人清退出场。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罚款****元/人次。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罚款****元/人次。
**)在宿舍、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未批准使用明火的,罚款****元/人次。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新工人进场未进行*级安全教育、未办理平安卡并不配合办理的(以资料为凭据),罚款***元/人次。
**)苛扣工人工资,不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罚款*****元/人次。
**)未做到落手清的,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罚款***元/人次。
**)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资质、安全许可证、*类人员上岗证、*级教育、平安卡资料、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等),罚款***元/人次。
**)入场工人必须有身份证,如没有身份证,所发生的*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评分时,若总得分获**分以下(含**分),甲方给予乙方处罚*****元人民币,并限期整改,乙方管理不力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政府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工地或通报批评者,属乙方责任的,甲方给予乙方处罚8*元人民币,并限期整改。
**)施工项目发生人员重伤2人以上的*般事故,除善后处罚的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外,甲方给予乙方处罚***元人民币。
**)乙方管理不力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由乙方承担外,甲方给予乙方处罚***元人民币。
**)由于乙方施工的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和造成甲方被政府部门停止投标等,甲方给予乙方处罚***元人民币。
以上条款,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罚款通知单或联系单,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月结中扣除此项罚款。
第11条 签证与索赔
**.1 签证
**.1.1签证范围:因完成设计修改造成的返工或分包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可办理签证,除上述范围外*律不予办理签证。
**.1.2签证原则上以工程量形式计量。无法计算工程量时,经甲方公司批准方可采用计时工形式计量。若能以工程量方式计量,而乙方不按要求以工程量计量方式办理签证的,甲方有权不予签证。
**.1.3签证必须按照分包签证流程办理,具体流程为:施工指令单(甲方施工指令经办人提出,须注明事由、涉及金额)→甲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甲方项目商务经理审核→甲方项目经理审批→甲方公司审批→甲乙双方确认施工;施工指令完成后2日内乙方报送签证(须附施工指令单)→甲方施工指令经办人审核→甲方技术负责审核→甲方项目商务审核(须注明金额及明细)→甲方项目经理审批→甲方公司审批→返项目和乙方。
**.1.4发生以工程量计量的签证,乙方需在两天内提供签证资料;发生以计时工计量的签证,乙方应在用工当天报送签证资料。否则,视为新增或变更工作不发生新增费用。
**.2 索赔
**.2.1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按总包合同可进行索赔时,则乙方应尽其最大可能,以书面形式提供分包工程方面的相关情况或其它资料,出示同期施工记录等有效证据,协助甲方索赔成功。任何此类乙方索赔的款项均应在甲方业已从建设单位取得相关索赔款项的前提下支付,且索赔额度不超过建设单位批准索赔额中劳务费用额度。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索赔不成功,甲方有权不批准乙方的该项索赔,且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索赔的程序。乙方应在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将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上报甲方。若乙方未按时报送索赔事项,视为乙方放弃其索赔权利,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任何补充索赔请求均不予批准。
第12条 工程变更
**.1 乙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承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甲方确认后通知乙方;
(2)除上述(1)项以外的甲方作出的变更指令。
**.2 乙方不执行从甲方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等待项目经理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4 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 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工程变更指令,并按照变更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才能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6 施工中建设单位需要对原设计工程变更时,该变更指令由建设单位作出并经甲方确认后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变更通知作相应变更。
**.7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无甲方变更通知书或无甲方签认的书面变更通知,*切增加的工程数量均视为无效。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但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场设计确需变更的,乙方应就此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意见,并书面报告甲方技术和计划部门审批,甲方技术交底后实施;若该变更涉及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乙方方可依据甲方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作相应变更。因乙方未能及时报告造成工程量无法准确测量的,甲方将不予认可。
**.8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 如图纸(或施工方案)由乙方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收到变更通知2天内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 本工程设计变更修改签证,乙方应在3天内报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现场工长签字,现场代表审核,乙方逾期(不论何种原因)未能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费用,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
第13条 劳务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
**.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关于项目劳务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劳务人员实名登记、考勤管理、按月“双结”和代发工资的管理制度。
**.2 乙方必须与其所有劳务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其他合法的用工关系。并将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备案,必要时应当在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
**.3 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有应持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上岗。进场同时向项目部提交进场人员岗位证书(如:劳务负责人证件、安全员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技能证书等)。
**.4 乙方进场前必须将其所有劳务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资卡信息(开户行和卡号)、合法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等资料提交甲方审查。甲方逐*核实无误后,完成劳务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并办理进入施工现场的门禁(考勤)卡。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乙方人员信息发生变动的,乙方应在3天内向甲方书面申报人员变更信息。
**.5 乙方应对其所有劳务人员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6 甲方配备考勤刷卡系统,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有劳务人员刷卡(考勤)进出施工现场,以甲方系统数据为考勤依据。乙方每月【 】日前确认上月考勤记录。
**.7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协助甲方完成上月度分包工程款(含人工费)核算;并根据已完成工程量、约定单价和考勤记录等,核算上月劳务人员工资,汇总形成《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经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劳务工资发放依据。
**.8 经双方协商*致,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设立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①由劳务公司名开户,银行、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方共管的专用账户;
②由银行按当地政府要求提供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体化平台监管账户;
③由银行提供以项目名称开户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9 本工程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可委托甲方代发。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中所列当期应付劳务工资总额,将等额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乙方委托甲方通过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支付至劳务人员本人的银行账户。
**.9.1 如乙方劳务人员工资表所列当期应付劳务工资总额高于甲方当期应付款,甲方以当期应付款为限,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工资发放日前补足到以上账户,另有约定的按书面确认后的约定执行。
**.9.2 当乙方与劳务人员有协议先支付*定比例的部分工资,最后按节点工期*次性结算时,乙方应将双方确认的书面协议,报*份到甲方备案,甲方将以此为依据,按照双方确认的工资表和协商比例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9.3 甲方将乙方委托代发工资支付到专用账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等额工程款,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认可。
**.** 乙方应保证按期结算、确认并向甲方提交已批准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务人员工资拖欠,发生讨薪、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违约金,甲方有权动用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先行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 若乙方劳务人员以劳资纠纷、工伤等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违约金,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及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 乙方授权【 】(身份证号:【 】)负责在施工现场履行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的相关管理职责,协助并参加甲方对劳务人员开展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考勤监督管理,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结算,并向甲方提交已批准的劳务人员工资表。
**.** 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结清后,影响甲方出具当期劳务人员工资已经全部支付、不存在劳务人员工资被拖欠的申明书。
**.** 法律法规、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代发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的,乙方必须设立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且要按照约定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如果不按要求执行,甲方给予乙方处罚【 】元人民币,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无整改,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按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人工资拖欠,发生讨薪、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违约金,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程款和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先行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第14条 保险
14.1 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建筑工程*切险。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
14.2 乙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15条 履约保证金
15.1 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和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8 】*元,收取方式为【现金/银行履约保函】。
15.2 乙方质量、节点工期及总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等应满足甲方要求,如未满足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无条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赔偿甲方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具体划分详见【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5.2条】。
15.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本合同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有内容完成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后在*个月内审核完毕并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完毕及扣除相应保证金(若有扣除项)后,将剩余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15.4 特别说明
如乙方如不能满足质量、工期及节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要求,甲方无需通知乙方直接有权按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5.2条比例扣除乙方相应保证金,并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对此乙方无异议。
第16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6.1 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应取得现场甲方总代表的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6.2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
**.3 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
16.4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实施,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引起工程费用减少由甲乙双方各分**%,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乙方负担。
16.5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17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
(2)【**】级以上持续**小时的大风;
(3)持续降雨**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以上;
(4)【**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5)【0℃】 及以下持续**小时的低温。
17.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提供协助。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的,乙方应每7天向甲方报告*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7.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7.3.1 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7.3.2 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7.3.3 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7.3.4 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7.3.5 因合同*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8条 文物和工程障碍
18.1 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合同各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延误的工期。
18.2 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8.3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3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收到处置方案后**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延误的工期。
18.4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19条 违约情形及责任
**.1 甲方违约:若因项目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乙方给予甲方6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届满,甲方仍未支付的,将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违约金应以合同总价的1%为限。
19.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不能按照的协议约定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开工、完工或竣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未按时完成经甲、乙及监理共同制订的阶段性施工计划;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的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不得顺延工期,赔偿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约定的,双方另行协商。
19.3 *方违约后,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4 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未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2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
19.5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19.6 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尚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9.7 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或全部措施,乙方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切损失:(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2)解除合同。
**.8 乙方不得转包和再次分包:
乙方承诺,本工程不得进行转包或再分包,*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在【 7 】日内退场(现场清理干净,人员及机械撤离现场,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接工作,否则不予结算工程款),并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款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转包或者再分包导致甲方被连带诉讼的,乙方应当在开庭前无条件解决,否则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量按**%进行结算,作为严重违约惩罚性违约金,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
第**条 权利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的违约金以及由此引起的*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21条 合同解除
21.1 甲乙双方协商*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21.2 当乙方将已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3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21.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21.5 合同解除后,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21.6合同解除后的移交和撤场
本合同解除后**小时内,乙方应将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全部移交甲方,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所产生的费用按实计取。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离场,甲方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按照本工程的建筑面积,以**元/㎡/天计算),该笔费用直接从本分包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按照*****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1.7 乙方承诺,若本项目出现缓建、停建或建设单位付款不及时和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放弃向甲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和向甲方索赔及起诉甲方的权利,若因主张上诉权利而造成甲方的*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自甲方合同解除的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双方合同解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22条 争议解决
22.1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先行友好协商,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合同双方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
①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②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份,甲方持【 * 】份,乙方持【*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且履约保证金退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 甲方对乙方任何放弃债权或承担债务的承诺及甲乙双方的结算需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甲方专项书面授权,甲方任何人员以甲方名义或以项目印章进行的任何放弃债权或承担债务的承诺均属无效承诺,对甲方无任何法律效力。乙方确认已完全明白和理解本条款的内容。
**.5 补充条款
【23.5.1乙方应规范自身的纳税行为,禁止在递交发票后不交税或出现作废发票的行为。如有发生,导致甲方产生税务虚抵行为,甲方将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5.2 乙方供应的主材及辅材须与定标文件约定*致,在材料进场时,需甲方项目相关负责人(材料主管、生产经理、安全主管、项目经理)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禁止进场,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签字完整的验收单需交到甲方项目商务部留底保存,否则不予结算。
**.5.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合同总价的2%,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
第 **条 合同附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质量保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廉洁协议
*、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合同工期要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暂定工程量 | 计量单位 | 仅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 | 增值税(元)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备注 |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中建*局第*建设有限公司 】
乙方:【 】
为保证【 中海丽悦尚宸院土石方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分包人承包的全部工程。 】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2.2.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2.2其他项目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第**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方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应立即实施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乙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 余下5%在结算完毕并保质期满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给乙方。 】
6、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附件*: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步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相关管理办法(如有)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致,订立本协议书。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中海丽悦尚宸院项目】
1.2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北侧、金谷路西侧地块】
1.3 分承包形式:【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 收合格的方式承包】
1.4 分承包范围:【中海丽悦尚宸院工程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含基础、临建及道路)、土石方回填、砖渣回填、挖机、炮机、推土机工程】
*、管理目标
2.1 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2 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2.3 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4 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工程所在地的市级文明安全示范工地;确保符合甲方**战略的要求;
2.5 落实工程所在地的市级政府治理大气污染、噪音固体废弃物等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2.6 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7 乙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级教育率应达到***%。
*、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3.1 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管理工作;乙方在其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独自承担责任。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所有乙方施工机械及车辆在场内外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3 乙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入场应进行*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上岗而诱发的*切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4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总包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造成不安全行为时,甲方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3.5 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如乙方有转包行为,由此发生的包括事故造成甲方或第*方受到损失等*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6 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7 乙方应遵守甲方对现场的统*布置,乙方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3.8 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地等相关安全使用标准并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甲方将予以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9 乙方应按规定负责其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由乙方承担*切后果及责任。
3.** 乙方不得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或人身伤害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3.**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须重新报批。
3.**.2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周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晨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3 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3.1 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国家或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有效证件方可进场组织施工;
3.**.3.2 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3.3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3.**.3.4 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 安全检查制度
3.**.1 乙方应接受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2 乙方应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3 乙方应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3.**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定预案”整改。
3.** 乙方应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1 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2 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 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申报甲方,由甲方组织进行专业验收;乙方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
3.** 乙方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3.** 乙方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3.**.1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开展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现场。
3.**.2 因抢救伤员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的,应注意抢救过程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帮助。
3.**.3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因第*方对乙方现场人员造成伤亡事故的,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处理,如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聚众闹事的甲方按*****元/次进行罚款,如因乙方处理不及时致使民工封堵项目的甲方按*****元/次进行罚款。
3.**.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应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3.** 乙方应执行建设单位的安全防范制度(如有):
3.**.1 乙方应对乙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2 乙方必须采取*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切危险;
3.**.3 乙方的分供商及其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遵守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3.**.4 施工现场内,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5 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中无正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发布的安全规定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作环境安全、可靠、卫生,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7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8 凡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次线保护器、配电箱、*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进场验收,未按规定通知甲方进行进场验收的防护用品在使用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若因使用伪劣产品或未按要求佩戴而发生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9 乙方应给其工人提供必须的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3.**.** 乙方应在进场后**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规定,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3.**.** 乙方应按下表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乙方进场施工人数 | 应配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备注 |
不超过**人 | 1人 | 乙方可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进行增配,但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
**-***人 | 2人 | |
***人及以上 | 3名及以上 |
*、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4.1 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负责任人,身份证号码为【 】,证书号码为:【 】,属于【 】(①A类②B类)乙方授权该负责人履行与本合同有关的*切安全管理事宜。
4.2 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应符合甲方**战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按甲方的规定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管理;
4.3 乙方应采取*切合理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5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4.6 乙方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7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4.8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乙方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4.8.1【 】
4.8.2【 】
4.8.3【 】
*、安全奖罚
5.1 甲方对乙方的奖罚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由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切责任。
5.2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和金额参见合同第**条规定。乙方质量、节点工期及总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等应满足甲方要求,如未满足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无条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赔偿甲方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具体划分如下(单位:*元):
工程质量保证金 (占**%) | 工程进度保证金 (占**%) | 安全 、文明保证 (占**%) | 社会治安保证金(占**%) |
【 0.8 】 | 【 3.2 】 | 【 3.2 】 | 【 0.8 】 |
5.3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乙方应节约水电。如乙方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超过****元/次的违约金。如违约次数累计超过3次,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实际结算总价1%的款项,作为乙方对甲方水电费用的补偿。
*、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乙方进入现场时签订,与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与主合同份数相同。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协议3.**.**条的约定,乙方应配置【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兼职管理人员(详见下表)。【
序号 | C类证件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专职(或兼职) | |
1 | ||||
2 | ||||
3 |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附件*:
廉洁协议
甲方:【 中建*局第*建设有限公司 】
乙方:【 】
为规范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双方协商*致签订廉洁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所有工作人员、乙方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乙方在该工程使用的分包队*、协作队*、材料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
*、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廉洁要求
甲方禁止乙方工作人员从事如下但不局限于下列行为:
2.1 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礼品礼金卡、回扣及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向甲方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购物卡券等;
2.3 参与赌博、色情、吸毒等影响公司形象和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2.4 邀请、安排我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度假、健身等活动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2.5 介绍其配偶、子女、亲属等特定关系人从事与履行甲乙双方间合同有关的营利性经营活动;
2.6 乙方为我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境等提供方便;
2.7 乙方或分包、协作队*、材料供应商与我方拥有采购权、审核权、结算权、验收权等权力的工作人员互为借款,或满足我方工作人员提出或暗示的其他不正当要求;
2.8 报销应由甲方个人承担的费用;
2.9 邀请或安排我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开展工作的宴请、娱乐或其它活动;
2.10 窃取公司重大事项、商业秘密等信息,进行利益交换;
2.11 乙方进行其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或廉洁从业的要求,损害我方公司利益的其他行为。
*、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本协议第*条所列任何行为,有义务拒绝,亦有义务向甲方举报。
甲方接受举报的途径如下:
3.1 受理电话:【***********】
3.2 受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号高晟广场3栋**楼】
3.3 受理部门:【纪检监督工作部】
3.4 受理邮箱:【*********@*****.***】
*、乙方不得主动或被动从事或配合甲方工作人员从事违反本协议第*条所列的禁止事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相关要求将乙方纳入企业分包分供商黑名单,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应同时赔偿甲方因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要求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同意同时承担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本廉洁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份数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附件*:
承诺书
【 中建*局第*建设有限公司 】:
我司在承建【 中海丽悦尚宸院 】项目的【 土石方 】专业分包工程过程中和该工程的竣工验收以后,我司承诺:
1、若出现缓建、停建或建设单位付款不及时和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形出现时,我方承诺放弃向贵司要求支付工程款和向贵司索赔及起诉贵司的权利,如我方因主张上述权利而造成贵司的*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我方承担。
2、若发生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认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等不可抗力事件,我方自行承担上述事件给我方造成的*切损失。
3、因我方管理不力、防护不到位、管理人员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由我方承担;若给贵司造成名誉损失和造成贵司被政府部门停止投标等,我方同意赔偿由此造成的*切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
4、严格遵守贵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若出现未达标行为,依照贵司处罚条例,愿意接受处罚。
5、我司承诺在施工进场前向贵司缴纳水电费及安全生产押金;分包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均由我司自行保管,如因保管不善导致的材料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6、我司保证与派驻项目现场的工人及管理人员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等福利待遇,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切安全事故均由我司承担,与贵司无关。否则,给贵司造成的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如导致贵司承担责任,我司愿意承担贵司*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所发生的包括诉讼费、赔偿金及律师费在内的*切费用。
7、工程竣工验收时,我司保证及时提交分包工程相关资料,若因我司未及时提交相关资料而导致建设单位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或推迟验收的,我司承担全部责任损失,贵司有权向我司直接追究相关责任。
8、在收到贵司该工程工资款后,将所得工资款用于发放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由我方补齐,并保证不会因工资发放问题导致民工封路、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否则,由此给贵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社会信誉的影响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贵司如对我司进行处罚,我方均予以认可。
乙方(盖章):
代表人:
【 年 月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受托人:【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致:【 】
对于贵公司【 】项目,特授权【 】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办理【 】事宜。
委托期限为:从委托授权之日起至【《**合同》】(合同编号:【 】)全部履行完毕止。因该合同约定的由我司负责事项所产生的*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为不可撤销的委托。
特此授权!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份。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份。
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本人接受公司的上述委托,清楚知晓及接受编号为【 】的合同的内容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特此确认。
受委托人(签名和指模): 【 】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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