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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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庆城县赤城镇老庄小学校舍维修及厕所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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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城县赤城镇老庄小学校舍维修及厕所建设项目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厕所建设项目已由庆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列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厕所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校园内
工程规模:(1)新建工程
新建厕所*栋,地上*层,平面呈“*”字形布局,东西长**.***,南北宽5.***,建筑面积**.** ㎡,室内外高差0.***,层高3.***,建筑高度3.***, 耐火等级为*级,室内环境污染类别为**类,屋面防水等级为**级;采用砌体结构,墙下砖条形基础,地去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标准设防类),结构安全等级为*级,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年。
(2)附属工程
新建2.**高砖围墙***.***,配套建设室外电气附属工程。
(3)拆除工程
拆除原有厕所**.**㎡,拆除原有2.**高围墙***.***。
标段划分:无。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5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6月**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招标控制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检)员1人)
3.2投标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年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4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5投标企业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个月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近*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纳完税证明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实施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3.7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1天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获取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时**分至****年5月7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年5月7日**时**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优选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强的企业),同时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日。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及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要求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正*副)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市西峰区凤凰大境**栋*单元****),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庆城县赤城镇黄冢村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凤凰大境**栋*单元****
联系人:***
电 话:****-*******
***2年4月**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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