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年7月**日下午3时整,在*********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外垟村畜禽园区部分房产及场地*年租赁权进行现场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标的情况
出租面积*****.**㎡(其中*区厂房、管理用房及*区办公楼建筑面积*****.**㎡,车间*层月台前空地****.4㎡,具体详情见附表),出租用途:肉类预制菜产业园(含屠宰、加工、包装、仓储和配送等),不作其他用途,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交易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法人单位;意向承租方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作自然人担保,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否则视为不合格。意向承租方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本公告日之前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报告中存在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欠逾期超过两个月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能够从事肉类屠宰、加工、生产、销售的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上述所需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增价式拍卖。无人报名,则信息公告终结。
*、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保证金****元。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即首年租金减去免租金装修期金额)及履约保证金和施工保证金。租金*年*付,先付后用,租金前*年不变,第*年起每*年按上年基数环比递增3%。标的设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年7月**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期2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出租方咨询电话:****-********
详情请查看温州联合产权中心网地址或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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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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