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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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属**辆报废车辆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克拉玛依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挂牌价值包含增值税。 *、该批车辆为**辆城市公交车和2辆生产辅助用车,共涉及4种规格型号(宇通/*********、宇通/**********、宇通/********、东风/*********),车辆部件基本齐全,具体车况以实地勘察为准。该批标的车辆有**辆于****年**月2日到达强制报废日期,有2辆于****年**月**日到达强制报废日期,有**辆****年**月**日到达强制报废日期。 *、本次处置的**辆车,**辆为燃气钢瓶车辆,**辆为燃油车辆。该批标的车辆目前均停放在克拉玛依区玉盘路**号转让方汽车修理厂院内。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最终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期限(《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标的车辆的报废销户手续,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相关报废资料提交至转让方。 *、该批车辆燃气钢瓶目前已全部拆卸,由转让方单独做报废处理。燃气钢瓶所有权和处置权归转让方所有。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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