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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公局遂宁项目门窗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门窗) 招标编号:*公局****.***-1-门窗(遂宁)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门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项目经理部。 2.1项目概况 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项目选址位于*川省遂宁市船山园区龙凤新城组团,项目占地约**.**亩,南临龙腾路,西接明星大道。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元,总建筑面积约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包括人防面积****.**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约6.3*平方米,安置总户数***户,配套用房面积约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约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楼~6#楼、门卫室、垃圾站及公厕、地下室和室外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 门窗(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门窗投标供应商持续垫资能力不小于****; (5)企业应拥有完整的“*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近3年内至少有3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 **:** 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 **:** 时。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元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售标时间截止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公局遂宁项目门窗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 号:**** **** **** **** **** 7 4.5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年**月**日**:**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遂宁项目门窗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联 行 号:************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 日至本月 **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剩余** %在 **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个月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安置房工程)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号院5号楼中交*公局*公司 项目地址::*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 售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售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添加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电子邮箱:*********@**.***(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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