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项目**************及分子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1、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年**月6日**时**分,变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
(2)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
(3)原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要求为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经营项目须包含本次采购车型,变更为: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经营项目须包含本次采购车型。
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A区
联系人:***、时运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A区**楼****室
联系人:***、徐*
联系电话:***********
(作者:*** 来源:**************)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