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塔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塔发改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省级投资,各类债券和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塔河县塔河镇
2.3建设规模:改造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主要包括****-*****雨水管线*****.**米,****雨水口连接管****米,双篦式雨水口**** 座,雨水井***座,路面破除及恢复*****平方米,沥青罩面******平方米,路缘石*****米,步道砖*****平方米。设计流量**立方米/秒雨 水泵站*座,设计流量**立方米/秒雨水泵站两座,*座泵站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雨水调蓄设施**座。克斯科河、*道河、西尔河、西 尔河支流、人工渠、城南河、截洪沟防涝治理。购置移动电站1台,大型潜水泵3台,大型泵车1辆,小型泵车2辆,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配套
设施。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造价、招标代理、专项服务。
(1)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
(2)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
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工程勘察:项目的详细勘察工作。
(4)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
内容。
(5)工程造价咨询: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等以及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6)招标代理: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计划编制招标计划,制定招标方案,依法组织招标活动。包括本项目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含办理招标采购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
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切所发生的服务(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7)专项咨询服务:包括水土保持、防洪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负责协调管理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全过程项目管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设计: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3.1.4工程勘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5工程造价咨询: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6招标代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4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5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6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7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年** 月至 ****年1月)(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住 建部建办市函〔****〕**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 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2.8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2.9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
时增加人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
(4)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自报名起至开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使用**数字证书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年2月**日**时**分至****年3月1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
*次招标文件,下载*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
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9时**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
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年3月**日**时**分。
6.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
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7.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的内容。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其他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年1月至开标之日)(如新成立企业,则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进行查询,如有行贿 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2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潜在投标人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 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
果为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 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
地址:塔河县昌盛路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大道***号汇智广场中楼***
邮编:******
联系人:**、陈茂超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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