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鳄科普研学中心装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子鳄科普研学中心装饰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萧山区金城路***号杭州萧山国际商务中心2幢****、****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备注 |
1 | 扬子鳄科普研学中心装饰项目 | 扬子鳄科普研学中心****平方米以上范围内展陈装饰装修与布展;科普宣教互动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配套空调、水电、照明、通风、消防、监控设备设施;卫浴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植物、种子标本的布展;房屋拆墙及加固处置。 | ***日历天 | *** | 浙**************** | / |
*、评审专家名单:罗义和、王后水、夏同胜(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发改办**[****]***号、发改**[****]*** 号、国家计委计价[****]****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 **** 元,按 **** 元计)。
2、金额: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街道中国扬子鳄景区内、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街道中国扬子鳄景区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4层
邮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刘女士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年3月**日
附件信息: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