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号
*、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郑州市第*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及年审项目: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价:******.**元/年。
*、 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及年审项目
1.2、招标编号:****[****]*****号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元/年。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价(*元/年) | 包控制价(*元/年) | 备注 |
1 | 郑州市第*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保及年审项目 | **.4 | **.4 | |
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5.1采购范围:郑州市第*人民医院*号楼地下室负*至 ** 层、8 号楼 1-5 层、现在 8 号楼后侧后勤平房泵房的维护年审。高新区分院、东院区、长江路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及解放路 ** 号院,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标志、闭门器、顺位器、控制机房及稳压设备、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管网防腐维修维护等,确保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保持正常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1.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且无重大投诉事件发生,将合同延期至下*年;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有重大投诉事件发生或对采购人带来名誉或经济上巨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1.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1.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理论、李喜琴、徐松涛、张闻、白红卫(采购人代表)。
评标地点:***************评标室。
*)中标供应商信息
中标人名称:****************,中标人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编码/其他机构代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路北**号4号楼中****号,中标价: ******.**元/年,项目负责人名称:王占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且无重大投诉事件发生,将合同延期至下*年;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服务标准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有重大投诉事件发生或对采购人带来名誉或经济上巨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日(日历天)。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第*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第*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郑州市纬*路**号(花园路与纬*路交叉口东**米路北)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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