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排涝通道工程、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塔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塔发改批字[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申请债券及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排涝通道工程、泵站工程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
2.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西尔河治理总长3.24km,全线疏拓,护砌总长1.594km(直墙护岸0.716km、坡式护岸0.878km);新建调蓄池2座,新建出水口5座,西尔河绿化工程5116m2,西尔河堤顶路(沥青混凝土路6777m2、人行道1195m2)。
第二标段:西尔河支流治理河道总长1.21km,全线疏拓,护砌总长0.886km(均为坡式护岸),重建桥涵2座,新建调蓄池1座,西尔河支流绿化工程4775m2,西尔河支流堤顶路(人行道3809m2)。西尔河桥重建桥涵3座,现有泵站滴翠园排水闸维修。
第三标段:科斯克河总长3.81km,全线疏拓,护砌总长1.472km(均为坡式护岸),科斯克河泵站维修,科斯克河绿化工程4034m2,科斯克河堤顶路(人行道5993m2)。
人工渠总长1.15km,全线疏拓,护砌总长0.594km(均为直墙护岸),新建出水口2座。
第四标段:二道河治理河道总长1.66km,全线疏拓,护砌总长0.734km(均为坡式护岸),新建调蓄池2座,新建出水口2座,二道河绿化工程4850m2,二道河堤顶路(沥青混凝土路3470m2)。
城南河治理河道总长0.80km,全线疏拓,重建桥涵3座,城南河泵站维修。截洪沟总长1.94km,全线疏拓护砌。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19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21029523.41元
第二标段:10944384.13元
第三标段:19756220.41元
第四标段:15988416.35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西尔河干流部分
第二标段:西尔河支流部分
第三标段:科斯克河部分
第四标段:二道河及城南河部分
注:投标单位仅可对上述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投情况,以开标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为准,开标时间排列在前的为有效投标,兼投项目开标时间排列在后的将被否决。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1月至 2024年3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新注册企业不足3个月的按照注册当月到投标截止月份提供社保证明,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如新成立企业,则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8时00分至2024年5月28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第一标段:2024年6月13日9时;第二标段:2024年6月13日9时30分;第三标段:2024年6月14日9时;第四标段:2024年6月14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第一标段:2024年6月13日9时;
第二标段:2024年6月13日9时30分;
第三标段:2024年6月14日9时;
第四标段:2024年6月14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换,如确需变更、调换的,需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调换。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7-3663115
招标人: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塔河县昌盛路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子琛
联系方式:0457-3664948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11层
联 系 人:吴劲松
电 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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