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年基建工程应急资金(*批、*批)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年基建工程应急资金(*批、*批)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4日(****年6月7日-****年6月**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真实性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1 |
电缆终端、电缆接地箱、交流避雷器、交流穿墙套管、交流*相隔离开关、高压开关柜、电磁式电流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线路保护、故障录波装置、瓷柱式交流断路器、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需求明细表中的到货时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内蒙古蓝创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需求明细表中的到货时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需求明细表中的到货时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2 |
光缆、光缆接头盒、光缆余缆架、光缆金具、光缆悬垂串、光纤配线架、钢芯铝绞线、绝缘子、标准金具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年**月**日前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需求明细表中的到货时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需求明细表中的到货时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3 |
铁塔、钢管杆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年**月**日前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需求明细表中的到货时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4 |
消防沙箱、消防桶、消防铲、灭火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 |
第* |
******.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年**月**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年**月**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5 |
电力电缆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需求明细表中的到货时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需求明细表中的到货时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第*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标段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 |
格式不符 |
||
2 |
格式不符 |
|||
3 |
资格不符 |
|||
3 |
资格不符 |
|||
3 |
|
资格不符 |
||
3 |
格式不符 |
|||
4 |
|
格式不符 |
||
5 |
|
资格不符 |
||
5 |
格式不符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年6月7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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