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肥西县*合圩堤管理所****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孙宝贵,黎萍,李长荣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肥西县*合圩堤管理所****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肥西县*合圩堤管理所****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源水利工程管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天海路交口华地翡翠蓝湾和园**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肥西县*合圩堤管理所****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肥西县*合圩堤管理所****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 柿树岗乡西大圩小河支渠等**条渠道共**公里、花岗镇永丰联圩永丰主排渠3.5公里、丰乐镇新仓联圩从姚主排渠4.5公里、涵闸**座进行常态化管护;丰乐河上游段堤防及撇洪沟共**.**公里进行常态化管护。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 合格及以上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孙宝贵,黎萍,李长荣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肥西县*合圩堤管理所****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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