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于****年6月**日**时**分在党委会议室开标,根据本项目询价公告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报价为:******.**元;
第*中标候选人:*************,报价为:******.**元;
第*中标候选人:天津*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
第*中标候选人:*川省南充市茂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为:******.**元。
本次开标 **********报价******.**元为最低报价,为预中标第*候选人,6月**日复核投标资料时发现,该公司编制的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和我院公开发售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中:工作人员配置最低人数**人不*致,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为确保此次开标“公平、公正、公开”,我院决定取消贵公司中标第*候选人资格,由顺位第*中标候选人*************报价******.**元为本次中标公司。
本次公示时间:****年7月3日至****年7月7日。
监督电话:***********(***)
****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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