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告通过杭州市城投网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日报发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及风险控制价
2.1 项目概况:***********热电项目厂址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通济街**号。本项目新建2台锅炉配套的***脱硝装置系统,具体内容详见“第*章 发包人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
工期要求:现场施工单台炉**天(不具备两台炉同时施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交钥匙总承包方式,它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系统的设计、采购、供货、设备拆除、安装、炉墙浇注、检验、无损检测、监检、垃圾清运、调试、试运行、整改消缺、验收(包含烟气排放等第*方检测),以及性能指标的承诺等方面的所有工作和费用,对于完成本项目改造工作而引起电厂原有系统的改造,也在承包商的设计、供货、安装及服务范围内。直至满足系统正常投运并满足招标要求为止。
2.3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最高限价的**%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原则上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中①、②资质之*作为总承包单位进行投标,将剩余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分包单位名称及资质。
①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A级)。
②同时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4年7月**日至 ***4年7月**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下午:**:**-**:**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7楼***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请将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并电话确认】。未按照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
投标截止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7楼会议室
6. 监督
监督部门:中共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通济街**号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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