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高铁工务段“沪昆客专桥面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沪昆客专桥面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招标编号:**-***4-**)[项目编号:******-****]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为:4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4年7月9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综合得分 |
**.** |
**.**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承诺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
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
合同签订后的 ** 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
供货业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 *** 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路***号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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