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义务教育青少年综合实践中心提质升级项目 | ||
品目 | 教学仪器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层(中卫市分公司:中卫市应理南街东侧沙坡头水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1]中卫市义务教育青少年综合实践中心提质升级项目(重新招标).**** |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卫市义务教育青少年综合实践中心提质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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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义务教育青少年综合实践中心提质升级项目(重新招标) | 中卫市义务教育青少年综合实践中心设备 | 教学仪器 | 1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7)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 **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 锁业务及 **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新区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号西部**办理窗口。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计**【****】****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计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层(中卫市分公司:中卫市应理南街东侧沙坡头水镇)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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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卫市义务教育青少年综合实践中心提质升级项目(重新招标).****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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