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川县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泾卫发〔****〕***号)要求,县疾控中心于每月对泾川县天池水业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个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进行**项常规指标监测,并选择其中1份水样作为季度监测点。现将****年4-6月份泾川县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采样情况
****年确定**个监测点,分别为:城西安置楼(*次供水)、县中街小学、紫润东郡小区、粮食局家属楼、新建街财政局家属楼、怡和家园小区、花样城家属楼、文化麓城、世纪花园A区、茗都花园。第*季度共采集水样**份。
*、监测情况
全部水样由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T ****-****)进行检验。
月监测的**项指标:常规指标和部分非常规指标项,分别为:
①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或***/*****)、菌落总数共3项。
②毒理指标:砷、镉、铬(*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氯甲烷、*氯*溴甲烷、*氯*溴甲烷、*溴甲烷、*卤甲烷、*氯乙酸、*氯乙酸共**项。
③感官性状和*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L)、高锰酸盐指数(以O2)/(**/L)共**项。
④消毒剂常规指标:游离余氯共1项。
*、监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城区第*季度选取的泾川县南门医药公司家属楼季度监测点;农村饮用水第*季度选取的东北部人饮、南部人饮、郝家沟水厂季度监测点,水质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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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日
(撰稿:尚丽英 编辑:许红林 审核:张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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