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第*幼儿园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0**
*、项目名称:濉溪县第*幼儿园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皖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工业园淮海东路***号
成交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濉溪县第*幼儿园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濉溪县第*幼儿园食堂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砌体拆除、门窗制作安装、新建墙体、墙地砖铺贴、沟槽开挖回填,铝扣板吊顶拆除更换、玻璃隔断拆除更换、给排水管、配电箱、开关、插座、灯具及配套管线等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濉溪县濉溪镇沱河路**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淮北市南黎路**号9栋5层
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第*幼儿园
地 址:濉溪县濉溪镇沱河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南黎路**号9栋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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