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洋溪镇到仁和镇段)射洪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洋溪镇到仁和镇段)*标段-施工-1
射洪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洋溪镇到仁和镇段)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射洪市城乡道路连通工程(洋溪镇到仁和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射发改发【****】***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射洪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射洪审数【****】**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施工2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射洪市仁和镇、青岗镇、洋溪镇、大榆镇、曹碑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标段:包含3个路段,岱钦桥至葡萄园段(**+***~***+***)、蛇垭段(***+***~***+***)、青岗绕场镇段(***+***~***+***);*标段:包含2个路段,仁和绕场镇段(***+***~***+***)、*石沟止点段(***+***~***+***.***)。
2.4计划工期: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 / 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当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致时,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当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当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非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投标人与母体检测机构共同签订的同意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意向书并附母体检测机构的资质复印件)。
近*年已完成 / 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类似项目是指: /
类似项目业绩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项目名录,如系统中截图不能完整反映项目的具体内容,招标人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等资料证明项目的具体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信用等级登记工作。本项目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最低要求为 C 级。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网上获取,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图纸)。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 ***.*******.***)上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遂宁遂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后台系统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遂宁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射洪市太和大道南段***号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汇锦广场A座****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焦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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