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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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酒泉路派出所业务用房窗户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聚信瑾辰(甘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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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酒泉路派出所业务用房窗户维修改造项目*** | *********-******* | 工程-施工 | ******.5(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灵台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期)设计,项目业主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设计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等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期)设计
2.项目编号:****-****-***
3.建设地点及规模:灵台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期)主要建设任务是通过新建泵站提坷台水厂至蒲窝任家坡水厂、扩建邵寨黎家河水厂、更换独店镇输配水管道、铺设石窑沟水厂至新开水厂输水管道,解决灵台县蒲窝镇、中台镇、邵寨镇、独店镇农村供水水质和供水保证率,有效促进灵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引水管道、泵站、上水管道、调蓄水池、输水管道,现有水厂改扩建和水厂以外现有农村供水管网的提升改造等内容。
4.项目实施地点:灵台县蒲窝镇、中台镇、邵寨镇、独店镇。
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费率为初步设计*至*部分(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投资概算合计的3.8%。
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7.招标内容:包括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修改完善直至报告批复完成。工程建设期间,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与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8.设计周期:**日历天。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个标段,共选择*家中标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引调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致。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和设计方案(***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前提交报价。
2.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3.竞价结束后,****于****年**月**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210室)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2份(投标文件***存储)。
*、保证金及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元(大写:****元整)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灵台支行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缴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号
监管部门:灵台县水务局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210室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4.***)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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