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6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怀宁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整体搬迁 *** 项目标识标牌及楼宇亮化工程(*次)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高刘路与北分路交口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楼顶医院名称发光字 品牌:新点广告 规格型号:**************** 数量:2套 单价:*****.**元 | 名称:楼顶医院名称发光字钢结构 品牌:新点广告 规格型号:***************** 数量:2套 单价:*****.**元 |
名称:楼顶感染楼发光字 品牌:新点广告 规格型号:**************** 数量:1套 单价:*****.**元 | 名称:护士站、导医台标识 品牌:新点广告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
等共计**项 |
*、评审专家名单:查日东、喻敬群、孙淑琼、张贤发、周萍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向怀宁县人民医院、*************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 *** 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主任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8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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