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处的委托,就某项目征集(*次)(项目编号:******-**-****)进行征集活动,并于***4年**月**日在*************进行评审。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过评审小组评议,通过审查并入围后续邀请招标的单位如下:安徽建工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伯瑞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第*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4年9月4日至***4年9月6日**时**分。
应征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应征人的应征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征集活动的正常进行。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等网站发布。
特此公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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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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