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阳马拉松系列赛****年中国**公里精英赛(阜阳站)运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阜阳市文物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阜阳市文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安居工程小区西门左搂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马拉松系列赛****年中国**公里精英赛(阜阳站)
首次公告日期:****年9月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第*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是”现更正为:“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2.原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中:“7.1运营商负责收取赛事报名费,所收取的赛事报名费全部上交采购人”现更正为:“7.1运营商负责收取赛事报名费,所收取的赛事报名费全部上交采购人,报名费不用于赛事运营服务,由采购人上缴至财政主管部门非税账户”;3.原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中:“7.3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拥有赛事招商权,在合作期限内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招商过程中招商物资用于投入赛事,招商现金收入全部由采购人管理分配使用。”现更正为:“7.3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拥有赛事招商权,在合作期限内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招商过程中招商物资用于投入赛事,招商现金收入不用于赛事运营服务,由采购人上缴至财政主管部门非税账户。”
更正日期:****年9月4日
无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道河中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安居工程小区西门左搂6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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