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号
(3)项目内容:**************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第*包食品安全抽检
(4)项目负责人:***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形式:固定总价。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8月8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起凤路1号
方式:
1、基本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2、依法检验:供应商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供应商须按照**********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组织抽样和检验检测工作。
3、按时检验: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开展抽样、样品检验等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采购人,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并保证数据能上报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如有应急监督抽检工作,需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4、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注:合同期内服务内容及要求与最新文件要求有冲突的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付款
服务费分批结算,按照本合同约定*年内结清。成交供应商(乙方)向采购单位(**)提交检验报告,已完成批次的检测费用凭正式发票结算。全部抽样检验完成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个工作日内按实进行分批结算。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解除
乙方在检测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违规抽检或出具的检测报告失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不良社会反应,采购人有权当面终止合同,并报湘乡市财政局取消中标单位的资格。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8月8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湘乡市
**:(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滘支行
帐号:************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