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砂石骨料加工系统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竞争性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辽宁大连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 辽宁庄河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 砂石骨料加工系统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采购结束后,将由 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庄河抽水蓄能筹建期洞室及道路施工项目部 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庄河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位于辽宁省庄河市步云山乡和桂云花满族乡境内,下水库位于碧流河左岸支流蛤蜊河上,上水库位于蒲东沟沟脑;电站距沈阳市、大连市直线距离分别为215km、14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Y0号公路、Y1号公路、Y2号公路、Y3号公路、通风兼安全洞及附属洞室工程(含通风兼安全洞、与通风兼安全洞相连的部分洞室)、交通洞及附属洞室工程(含交通洞、与交通洞相接的部分洞室)、引水系统上支洞及岔洞工程等项目建设,建设规模砂石料总需求量:34.62万吨。
2.2 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步云山乡、桂云花乡境内
2.3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砂石骨料生产系统设计方案优化、生产加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2)砂石骨料生产系统场内临建设施建设、运维管理、拆除、场地恢复等;(3)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4)存料区至入料口的转运、成品料备料及装车;(5)为完成施工任务所需的砂石料加工系统有关的其他工作;(6)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2.4 计划工期:工期暂定640天,其中建设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以甲方完工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 符合合格标准,并达到主合同规定的设计、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相关水利项目或公路项目砂石骨料加工系统类似业绩一项,业绩金额须大于400万元。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安全质量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3.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且需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建设厅查询截图。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伍佰元 )整,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平台通知时间为准。若报价截止时间变更,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
5.2 请报价人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报价文件,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报价文件
不需要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庄河抽水蓄能筹建期洞室及道路施工项目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坝桥头路10号
邮 编:443002
采购网址: http://ec.ceec.net.cn(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网上采购联系人: 宁丹 联系电话: 0717-6715908
工程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1759978628@qq.com
2024 年 9 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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