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城区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加工量承包经营权
永春县城区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加工量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定于****年9月**日上午9时在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对永春县城区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加工量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竞拍标的概况:永春县城区牲畜屠宰场位于永春县东平镇东山村,屠宰场面积约*****平方米,本次屠宰加工量范围:纳入定点屠宰区域管理的桃城、*里街、石鼓、东平*个乡镇的有关区域(具体区域范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竞拍标的情况以现状为准,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承包金竞拍**及加价幅度:******元/月,加价幅度***元的整数倍。
3.承包经营期限:5个月,拟自****年**月1日起至****年2月**日止。
4.承包经营用途:用于生猪屠宰加工,不得从事与生猪屠宰加工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5.承包金支付方式:每月结算*次。
6.竞买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不少于5年的屠宰场相关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报名参与竞价。
7.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包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包方。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拍卖公告》、《拍卖规则 》、《承包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竞买人应价表示其认可本拍卖行的有关规定和条件限制,竞买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时的应价负责,*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8.对承包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包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3)承包方在承包经营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等*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4)承包方应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拍卖行签定《成交确认书》,并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定《承包合同》,并及时将承包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汇达委托方指定账户。
9.网上注册报名时间:请于****年9月**日下午**时前注册报名,以免影响缴纳保证金时间。
**.保证金到账时间: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元应于****年9月**日下午**时前汇到指定的账户,否则您的竞价资格可能因无法及时激活而受到影响。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如果第*天竞价账号还未激活的请及时联系建设银行永春县支行,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竞买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方正拍卖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永春县支行
开户账号:********************
**.看样时间:****年9月**日前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看样,看样联系电话:***********。
**.竞买人注册报名时如遇到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报名,请咨询本拍卖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2楼)。
**.网上竞价时间:****年9月**日上午9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分钟,限时竞价时间**秒。
**.按成交总金额的3%收取,由成交人*次性付给本拍卖行。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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