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瓯江干流生态流量保障建设及梯级电站联合调度机制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丽中兴招****-***号
项目名称:瓯江干流生态流量保障建设及梯级电站联合调度机制研究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瓯江干流生态流量保障建设及梯级电站联合调度机制研究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完善鹤城断面生态流量监测:开展瓯江流域鹤城水文站点实地勘察,明确鹤城水文站现状相关信息(坐标、设站时间、监测项目和设备等),分析评估鹤城水文站现有流量监测情况,从水文监测方式、方法和方案等角度完善鹤城水文站监测体系,提出针对完善鹤城断面生态流量的监测方案;
2、完善鹤城断面生态流量评估指标体系:根据瓯江流域水电站群开发现状、生态控制断面现状确定的生态基流,从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位等角度,开展上下游梯级水电站生态衔接水位分析;构建基于生态衔接水位的生态流量评估指标,完善瓯江干流生态流量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完成《瓯江鹤城断面生态流量保障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调整技术报告》。
3、研究面向鹤城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的调度机制:收集瓯江干流梯级水电站资料、历史径流数据,开展梯级水电站生态流量复核分析,兼顾梯级水电站发电需求,保障梯级水电站日常调度运行下鹤城断面达标;提出生态预警机制,结合预报来水数据,开展应急调度计算分析,提出面向鹤城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的调度机制和管理办法的建议。
4、研究开展瓯江主要支流水雨情调度联动机制建设:开展瓯江流域主要支流水雨情联动调度技术研究(松阴溪、宣平溪、好溪、小安溪),调查主要支流概况和干支流水雨情历史资料;分析主要支流骨干水库和干流联动的调度方案,研究流域调度权限、水库调度权限与分工、预报及预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开标厅*(远程监控)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和****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和****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丽水市城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泮良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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