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繁昌区*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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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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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繁昌区*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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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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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庆大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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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许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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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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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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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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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9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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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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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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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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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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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皖************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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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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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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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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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1.合肥市*般工业固废公共填埋场工程设计施工*体化;2.合肥市*般工业固废公共填埋场(*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业绩:合肥市*般工业固废公共填埋场(*期)项目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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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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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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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泾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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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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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黄*松 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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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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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京****************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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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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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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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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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绵阳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填埋区)库区防渗工程 设计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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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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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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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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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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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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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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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皖************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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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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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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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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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无 设计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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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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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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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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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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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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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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