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用户变新建工程高分子桥架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投标人承诺的内容为:
1、承诺已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内容,认同并接受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 2、承诺已经充分了解项目具体位置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3、承诺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有权进*步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4、承诺提供的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招标人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切损失由供货商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切损失。 5、承诺如中标,所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如若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 6、承诺如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5个日历天内提供本项目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7、承诺提供的高分子桥架无外加工或者第*方高分子桥架贴牌套牌。 8、承诺提供的高分子桥架为同*个生产基地生产。 9、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违背上述任何*项承诺,愿意放弃中标,并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①取消我单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解除相关协议及合同,并承担给招标人带来的*切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没收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法律责任。 |
现修改为:
1、承诺已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内容,认同并接受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 2、承诺已经充分了解项目具体位置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3、承诺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有权进*步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4、承诺提供的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招标人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切损失由供货商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切损失。 5、承诺如中标,所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如若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 6、承诺如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5个日历天内提供本项目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7、承诺提供的高分子桥架无外加工或者第*方高分子桥架贴牌套牌。 8、承诺提供的高分子桥架为同*个生产基地生产。 9、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主动联系招标人签订合同和技术协议(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违背上述任何*项承诺,愿意放弃中标,并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①取消我单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解除相关协议及合同,并承担给招标人带来的*切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没收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法律责任。 |
2、原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货物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采购货物清单。
3、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招标人要求的承诺”和“分项报价表”作相应调整。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5、现将新的招标文件和采购货物清单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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