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污水处理厂(*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惠南污水处理厂(*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泉台招字〔****〕第**号),现发布澄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澄清为****年9月**日**时**分,9月**日发布的获取时间不*致的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为准。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1条款和**.1条款对技术文件的要求澄清为不要求。
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澄清通知有不*致的,以本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 年9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