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贵溪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0:** 至 **:** 下午:**:** 至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贵溪市区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商业楼)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溪市建设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溪市沿河路翰林嘉苑3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关于********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第*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贵购************** | ********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 2 | 台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根据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按照赣财购【****】8号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予以佐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项目预留合同金额的 **%以上给*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号、《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财库〔****〕***号)政府采购政策。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通过节能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系统获取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贵溪市区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商业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4、采购代理服务费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6、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7、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注: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成网上签到,投标人需在开标前1小时进入鹰潭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上网址用**浏览器登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签到成功,用**锁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分钟,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并将在系统中被执行标书退回操作。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原件均指原件扫描件,无需递交材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3、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招标文件中与之有关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贵溪市建设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贵溪市沿河路翰林嘉苑3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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