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埔柳乡愁记忆馆、文化公园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华亭镇;
2)工程建设规模:暂定***元(具体以答疑或通知文件为准);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年9月**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暂定**元整(¥****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日公对公转账至业主指定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9月**日**时**分,提交地点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媒介发布公告。
**、公告其他说明:/。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杨先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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