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其土桥村南横线王家组安置区路灯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土桥村南横线王家组安置区路灯安装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预算价:******.**元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如为“*证合*”或“*证合*”须自行注明。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级或照明器具制造或照明器具销售经营范围。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 ****年9月**日起至****年9月**日上午9:**至**:**下午**:**至**:**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年9月**日起至****年9月**日(5个工作日)。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9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时间及地点。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需交纳保证金****.**元到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村集体资金核算户,凭保证金收据报名,并附入投标文件中。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址:浏阳市镇头镇土桥村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浏阳市合燕冲路**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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