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龙建招****-*****号
工程名称:原浙闽赣边贸易中心*期地块*****安龙****线迁改落地工程设计(第*次)
开标时间:****年9月**日
招标人:***********
联系人(异议):***
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预中标价:**********元整(¥:*******.**元)
下浮率:9.0%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设计方案文件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投标人名单,经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 年9月**日至 ****年9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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