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淅线洛阳市孟津境改建工程(含新建黄河公铁大桥引线)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代码:****-******-**-**-******
3.项目编号:洛采公开-****-***、洛直工施招标新(****)****号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页3.3“投融资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合计具有不低于**.***元(含**.***元)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投融资能力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出资比例加权计算(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可用金额、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的合计金额为准)。”
现修改为:“投融资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合计具有不低于**.***元(含**.***元)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投融资能力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计算(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可用金额、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的合计金额为准)。”
2.原招标文件****页表3(b) 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中“注:银行贷款意向书必须由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其中应包括可向投标人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相关意向书。银行贷款意向书可附复印件或扫描件。”
现修改为:“注:银行贷款意向书必须由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银行贷款意向书可附复印件或扫描件。”
3.根据《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条有关规定,原招标文件中第*章 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中第*章 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室。”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室。”
5.原招标文件中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款投标保证金“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开标以后至****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将本项目纸质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留存备查,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致。”
现变更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开标以后至****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将本项目纸质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留存备查,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致。”
6.本次变更公告(或补遗书)编号为**。
7.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有关内容均作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2.本次变更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次变更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经*路与纬*路交叉口广汇国贸大厦**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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