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派出所新址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光明路派出所新址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光明路派出所新址信息化建设项目 | |
预算金额:A包:***.*****元;B包:**.*****元 | |
最高限价:A包:***.*****元;B包:**.*****元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施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网站(****://******.********.***.**)],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年9月**日9时0分至****年9月**日**时0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 |
4.售价:0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 | |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中路**号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 |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德鑫广场**楼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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