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工程”宣传提升工程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梅州市江北文化公园路广播电视大楼 | 1,***,***.**元 |
合同包1(“***工程”宣传提升工程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工程”宣传提升工程服务 | 完成采购人委托执行的有关“***工程”宣传提升工程的专题宣传策划制作服务,围绕政策法规、最新热点、重点活动,组织、策划和承办市级主流媒体大型活动。 1、全媒体主题报道,正向宣传做大影响力 紧密围绕实施“***工程”部署,结合穗梅对口帮扶工作的年度宣传重点,发挥权威媒体影响力,着力营商环境宣传、城乡就业招工宣传、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等方面内容,采用重点策划与专题宣传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宣传。 宣传内容坚持正向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权威媒体的宣传影响力。 2、重点策划,组建媒体采编和服务专业团队 走进穗梅对口帮扶企业,深度了解企业需求,发掘亮点创新,提出宣传建议。推出深度宣传、视频等全媒体产品,通过构建宣传矩阵,切实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宣传服务。 3、具体内容如下: (1)《聚焦“***”》专题栏目 (2)《广梅硕果累累》专题报道 (3)《我在梅州的日子》专题报道 (4)“*图读懂”系列工作宣传 (5)公益广告宣传 (6)“公益点读者”活动 (7)穗梅携手·共促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系列活动 | 1、宣传播放或推广平台的专业支撑能力:具备市级广播电视媒体平台推送渠道。 2、具备良好的视频制作、媒体发布、维护和执行能力,具有良好的项目执行团队。项目服务团队具有: (1)广播电视媒体类采编、撰写、宣传制作和发布能力。 (2)保障和应急能力:做好整个项目推进及执行保障工作,在项目进行期间进行全周期传播监测。不允许出现利用活动平台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应对负面议论。 3、在服务过程中,需保证服务内容的安全、渠道传播的安全。在服务的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合法合规,保证所有成品质量。 | 服务期2个月。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1,***,***.** |
魏博林(采购人代表)、张南岭、彭庆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号)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服务类计算。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 收取对象 |
1 | “***工程”宣传提升工程服务 | 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评审意见
合同包1(“***工程”宣传提升工程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通过 | 通过 | **.** | 4.** | 9.** | **.** | 1 | 1 |
通过 | 通过 | **.** | 0.** | 9.** | **.** | 2 | 2 | |
通过 | 通过 | **.** | 0.** | **.** | **.** | 3 |
|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9楼***室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北文化公园侧广播电视大楼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玲
电 话:********、********
**********
***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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