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塔山东路收储存量资产修缮改建提升项目(施工)已由 永泰县人民政府以 常务会议纪要[****]**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5㎡,其中:建筑**商铺建筑面积***.1㎡;建筑**商铺建筑面积***.1㎡;建筑**商铺建筑面积***.9㎡;建筑**商铺建筑面积***.4㎡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塔山东路收储存量资产修缮改建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括包括土石方、*般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包括管网等)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根据榕建规(****)8号文件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筑办函[****]**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根据闽发改规〔****〕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号楼2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张、小姚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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