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执行、管理使用和处置审核等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及机关用地管理,承担办公用房规划编制、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